2013年10月24日 星期四

[性] 性別大補帖:親近跨性別

■王晧安

在職場、校園禁止對性別、性別認同歧視之後,臺灣社會是否對跨性別者更友善了呢?近年來,跨性別者在媒體上的曝光度提昇了,大眾更有機會透過媒體認識跨性別,從媒體上聽到藝人的故事,像是河莉秀、利菁、劉薰愛、法拉利姐,他們是從身體上跨越性別,也有像張芸京、青峰從服裝上、聲音上跨越性別的藝人。

上週參加一場跨性別聚會,各種扮裝的、變性的或氣質上跨越的跨性別者同聚一堂。令我最印象深刻的是一位60歲的伙伴,他有妻有子,家人知道他會扮裝,但也沒有說什麼。他談起自己之前會到台南、台中、新竹,尤其是去第三性公關的酒吧,一晚上跑大老遠才能和跨性別朋友一聚。看他談這段經驗時眉開眼笑,可以體會他做自己、相遇知己時的那種愉悅。但背後呈現的現實是,社會整體而言並未能提供跨性別彼此認識的資源、自在做自己的空間,只有下了班,難得偷閒,還得舟車勞頓,才能享有片刻的自在。

台灣社會對女跨男的接受程度一直較高,從民國初年孔令偉(孔二小姐),到近年政治人物中性化打扮,從媒體、綜藝節目上看到形形色色的帥氣女孩,女跨男的跨性別者買男性、中性的服裝較不困難。但對於男跨女的跨性別者來說,買衣服則飽受歧視眼光,要買雙漂亮的鞋,很難找到自己的尺寸;想買衣服,如果去單獨店家,有時會有太多性別上的詢問,或直接感受到歧視眼光,有時在百貨賣場稍能自在點,比較不會被緊迫盯人式地凝視對待。

跨性別有交友、認識伴侶的需求。曾有男跨女的大學生想參與女性社團,卻有社員拒絕她的參與。不是每個跨性別者都是異性戀,也有跨性基、跨性拉。一些跨性別拉子想參與拉子舞會、球聚,卻限定「生理性別必須為女性」,擺明排斥跨性別拉子的加入,只因為幾個成員不希望跨性別加入,那能否也因幾個成員期待認識跨性別的拉子,而刪除此類歧視性的規定呢?

對有變性需求的跨性別者來說,醫療環境的可接近性非常重要,也是目前最缺乏、最不友善的部分。首先,一個跨性別者想要變性,通常經過一段時間的自我觀察、自我對話,接著認識跨性別朋友,再回來自我探索,直到想找醫生評估性別轉換時,通常已經經過一段歲月。但要找精神科醫師評估時,卻發現醫生會「拒絕病人」或「拒絕評估」,而轉給其他醫院,甚至南部的還轉給台北地區的醫院。既然把「性別不安」當作是一種精神疾病,卻又不能每間精神科都提供協助。還得花上交通費用、交通時間才能獲得醫療服務,只要離開臺北,就是跨性別醫療的偏鄉。

想評估變性,得自費負擔上萬元的評估療程。想變性的跨性別者,透過荷爾蒙治療,無論是口服藥物、針劑注射、凝膠,每個月都需要負擔高額的醫藥費。我在聚會中笑稱,現在薪水已經很難賺了,還得每個月負擔一筆和房租一樣高的藥費,等於是租一棟房子讓自己的身體比較自在。每個月跨性別者也都在付健保費,但健保卻不能給付荷爾蒙治療所需要的藥物,原來性別要自在,還得限定較佳的經濟社會階級?無視低社經變性者的醫療近用權?

營造跨性別友善的社會,不妨從資源的可接近性做起。

(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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